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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2009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情况新闻通稿

一、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取得的成就 

       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2006年底之前获得命名的97个国家园林城市进行了复查。复查结果表明,这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发展,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认识不断提高,投入不断加大,管理不断加强,园林绿化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园林绿化事业取得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公园绿地总量大幅增加,质量明显提高。2007年,全国城市公园绿地面积332654公顷,建成区绿地面积1110330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251573公顷,与1992年相比分别增加4.1倍、1.9倍和3倍。2007年,全国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三项绿化指标分别达到8.98平方米、31.30%和 35.29%,与1992年相比分别高出6.85平方米、12.25个百分点和14.29个百分点。139个国家园林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08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6.84 %,绿化覆盖率39.62%,分别比全国城市平均水平高出2.10平方米、5.54个百分点和4.33个百分点。在不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的同时,各地根据城市地域特点,深入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建设了一大批高水平、高质量的公园绿地,如北京市的奥林匹克森林公园。
       (二)绿地系统不断完善,功能不断增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技术纲要(试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和标准规范。这些年来,各城市按照要求,认真制定或修订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划定绿线,并面向全社会公示,强化绿线管制。本次重点抽查的38个城市中90 %以上的城市完成了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80%的城市完成了城市绿线的划定。其中,上海、青岛、深圳、武汉等城市不仅编制完成了绿地系统规划,及时划定了城市绿线,还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面向全社会公示,严格实施了城市绿线管制制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积极推动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生态功能:已命名国家城市湿地公园30个,面积超过60000 公顷;全国各级城市都在积极组织绿地系统防灾避险功能调查评估,快速推进城市公园绿地防灾避险功能建设。上海市已建成的大连路应急避难绿地可容纳8000 人临时避难;北京市已建成元大都遗址公园等应急避难场所29处。
       (三)节约型、生态型园林绿化建设深入开展。自2001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直将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手段,并以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先后在石河子、库尔勒、嘉峪关等西部城市召开了全国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并及时出台了《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见》。各级城市以 “三节”(节地、节水、节财)“四减”(减小城市的热岛效应、减少城市的空气和水体污染、减少城市建筑和基础设施的能耗)为核心,深入开展了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北京市两年来累计完成屋顶绿化33.4万平方米,建成生态停车场40个,大大缓解了城市热岛效应;库尔勒、嘉峪关等城市积极开展节水技术研究,全面推广耐旱植物应用,已使荒漠变绿洲。
      (四)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已形成。
      园林绿化已成为各级城市政府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城市生态文明、提高城市综合品质的一个有力抓手,深入民心。很多城市结合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全民义务植树、绿地认建认养、公园绿地冠名共建等活动,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建绿、爱绿、护绿的积极性,并以城市主人的姿态参与园林绿化工作。
      二、当前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原有绿化成果保护不力,砍树毁绿现象时有发生。
      少数城市至今没有编制完成或修编绿地系统规划、没有及时划定城市绿线、没有严格实施绿线管制制度,导致现有绿化成果得不到有效保护,规划绿地落不到实地。有关随意砍伐园林树木、变更绿地进行项目开发、占用绿地经商、改变绿地规划建设大广场、大喷泉等问题的群众举报时有发生。例如,复查期间有的城市三天内接到上百个举报电话,其中80%以上是反映破坏绿地、侵占绿地、砍伐树木等的,桂林市则有212名退休干部职工联名投诉城市公园绿地被侵占;成都市城乡规划督察员来函反映成华区拟将追猛湾体育场公共绿地改变性质用于房地产开发;杭州市民曾反映文教区因道路改造频频砍伐几十年树龄的行道树,走在路上遭受暴晒,叫苦不迭。
  (二)部分城市在园林绿化建设中急功近利,追求“一日成林”。
      有些城市将园林绿化当作“政绩”和 “形象”工程,违背植物的生长规律,盲目从荒山郊野或深山老林移植大树、古树进城,有的地方拿出当年“大跃进”的劲头,一平方米种上几十颗树,追求“一日成林”,甚至假树假花假草上街头。这些现象造成了原生态的破坏和人、财、物的严重浪费,违背了科学发展要求。
  (三)规划设计水平低,养护管理不专业。
    有些城市忽略了城市绿化的园林特色,将园林绿化简单地等同于植树造林,对园林绿化缺乏专业化管理和指导服务,在公园里按造林模式打方格种树、截头式修剪行道树、河道治理时如水利工程般建硬质驳岸。有些城市则重建设、轻管护,对花草树木及亭台楼阁等缺乏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已建成绿地达不到预期的景观效果和生态效益。
   三、今后的工作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与保护管理。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法制管理,严惩违法行为。要使城市政府不敢随意变更绿地性质、所有的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占用绿地、随意砍树,切实保护现有园林绿化成果。
   二是加大老旧城区、中心城区、商业区等的绿化建设,保障市民出门300-500米就能见绿地。
   三是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建设,真正实现“有路就有树、有路就有荫”的目标。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参与建绿护绿意识。


                         

发布时间:2010-11-10 09:53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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